北京时间11月16日消息,拥有中国最大的户外公共交通系统数字电视广告联播网之一的华视传媒(“华视传媒”或者“公司”,纳斯达克代码:VISN),今天发布了截至201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2012年第三季度业绩。财报显示,华视传媒第三季度总收入为3,320万美元,环比增长18.2%;期内净亏损为1,430万美元,同比大幅收窄。
2012年第三季度主要的财务和营业数据
2012年第三季度总收入为3,320万美元,环比增长18.2%。
2012年第三季度毛利为340万美元,而2012年第二季度的毛利为负540万美元。
2012年第三季度的营业亏损为1,260万美元,而2012年第二季度的营业亏损为2.01亿美元。
2012年第三季度归属于华视传媒股东净亏损为1,430万美元,而2012年第二季度归属于华视传媒股东净亏损为1.94亿美元。
2012年第三季度不包括股份支付费用、与诉讼相关的或有损失准备金、无形资产摊销、减值损失和减值损失产生的所得税收益的归属于华视传媒股东净亏损(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计量)为1,270万美元,而2012年第二季度归属于华视传媒股东净亏损(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计量)为2,070万美元。
2012年第三季度的基本每股净亏损和摊薄后每股净亏损均为0.14美元(每份美国存托股票凭证ADS代表一股普通股),而2012年第二季度的基本每股净亏损和摊薄后每股净亏损均为1.91美元。
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310万美元。2012年第三季度公司的经营现金净流出为2,620万美元,其中约1,350万美元用于向上海地铁电视有限公司(“上海地铁”)支付2012年上半年媒体成本。
在2012年第三季度,公司的网络可播出时间总数为40,963小时。
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的移动数字电视广告网络覆盖中国19个城市(包括独家代理以及成立了合资公司的城市),共计107,821个屏幕。
2012年第三季度公司网络的每播出小时的平均广告收入为748美元。
2012年第三季度公司的网络每播出小时平均销售7.31分钟广告时间。
公司董事局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李利民先生表示:“在第三季度,我们高兴地邀请到两位电视媒体行业的资深专家,张慧民先生与谢镇鸿先生,加入华视传媒。他们拥有几十年的电视节目制作和创新经验,以及广泛的媒体及广告客户资源。华视传媒作为传统电视在户外的唯一延伸,将继续致力于通过提高自制节目的数量及推广线下活动,深化与中国排名前列的各卫星电视台的合作,来优化自身媒体网络的影响力与提升节目内容的吸引力。因此,我坚信张慧民先生与谢镇鸿先生的强力加盟,无疑将进一步推动华视传媒深入挖掘自身媒体平台,并为公司带来媒体价值的提升和新的盈利机会。”
公司首席财务官王焱先生表示:“不久前重组上海地铁移动电视广告经营权协议是华视传媒在实行媒体资源优化与媒体成本控制战略中迈出的重要一步。在继续满足客户需求并保持市场份额的前提下,我们在部分媒体固定成本过高的城市转而采取灵活的非独家经营合作方式,这将改善公司的运营利润率,并为公司的长期盈利能力提供坚实基础。”
2012年第三季度业绩分析
华视传媒2012年第三季度的总收入为3,320万美元,较2011年第三季度的5,020万美元下降34.0%,较2012年第二季度的2,810万美元增长18.2%。2012年第三季度的广告收入为3,300万美元,占总收入的99.3%,较2011年第三季度下降34.4%,较2012年第二季度增长17.4%。2012年第三季度广告收入的同比下降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首先互联网业务板块在公司的广告投放量持续下降;其次部分对公司在2011年第四季度的提价措施采取短暂性观望的中小客户在2012年第三季度广告投放量的恢复低于我们之前的预期;最后,目前整个广告市场普遍采取谨慎态度。2012年第三季度公司为地铁公司提供设备维护服务的收入为20万美元,占总收入的0.7%。2011年第三季度和2012年第二季度没有产生维修服务收入。
2012年第三季度公司的网络可播出时间总量为40,963小时,而2011年第三季度和2012年第二季度公司的网络的可播出时间总量分别为43,778小时和41,012小时。
2012年第三季度公司的网络每播出小时的平均广告收入为748美元,而2011年第三季度和2012年第二季度的每播出小时平均广告收入分别为1,122美元和658美元。
2012年第三季度公司的网络售出的总广告时间为299,510分钟,而2011年第三季度和2012年第二季度的公司的网络售出的总广告时间为分别为465,756分钟和269,234分钟。
2012年第三季度公司的网络在每播出小时里平均售出了7.31分钟的广告时间,而在2011年第三季度和2012年第二季度,每播出小时里平均售出的广告时间分别为10.64分钟和6.56分钟。
在2012年第三季度,共有577个广告客户直接或通过代理向公司购买了广告时间,而在2011年第三季度和2012年第二季度内分别有712个和558个广告客户直接或通过代理向公司购买了广告时间。
作为公司广告成本最主要的组成部分,2012年第三季度的媒体成本为2,310万美元,占本季度全部广告成本的77.8%,而2011年第三季度和2012年第二季度的媒体成本分别为2,640万美元和2,720万美元,分别占相应期间的全部广告成本的81.6%和81.4%。
2012年第三季度的毛利为340万美元,而2011年第三季度与2012年第二季度的毛利分别为1,780万美元与负540万美元。
2012年第三季度广告销售毛利率为9.8%,而2011年第三季度和2012年第二季度的广告销售毛利率分别为35.5%和负19.2%。
2012年第三季度的销售和市场费用为990万美元,较2011年第三季度的1,150万美元降低了13.8%,较2012年第二季度的1,080万美元降低了8.8%。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销售和市场费用占本季度广告收入的30.0%,而2011年第三季度和2012年第二季度的销售和市场费用分别占相应季度广告收入的22.8%和38.6%。
2012年第三季度的管理费用为490万美元,较2011年第三季度的310万美元增长了55.9%,较2012年第二季度的420万美元增长了17.7%。2012年第三季度管理费用出现同比增长主要是由于与数码媒体集团献售股东和前高管相关的诉讼费用增长和对坏账计提的准备金。
2012年第三季度和2012年第二季度公司就与数码媒体集团献售股东和前高管相关的未决诉讼分别记录了140万美元的或有损失,而2011年第三季度与诉讼相关的或有损失为270万美元。
2012年第三季度与2011年第三季度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收益为20万美元,而2012年第二季度按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损失为20万美元。
2012年第三季度的营业亏损为1,260万美元,2011年第三季度的营业利润为80万美元,而2012年第二季度的营业亏损为2.01亿美元。与2011年第三季度相比,2012年第三季度的营业亏损主要是由于广告收入的下降。2012年第二季度的营业亏损主要是因为公司于该季度对公司在2008年及2010年完成的并购所产生的商誉和无形资产计提了1.79亿美元的非现金减值费用。广告客户的谨慎态度和广告市场的持续低迷导致公司在2012年7月调低了2012年第二季度的收入指引,也使得公司未来的收入增长存在不确定性,而公司在2012年第二季度的股票市值也在不断下降,上述这些因素导致了该项减值费用的计提。目前,公司对无形资产和商誉的减值评估尚未全部完成,但管理层认为2012年第二季度已经在账上反映的对商誉的1.42亿美元减值损失以及对无形资产的3,640万美元的减值损失是很可能发生的并且是公司现阶段的最佳估计。
2012年第三季度的净利息费用为80万美元,而2011年第三季度与2012年第二季度的净利息费用分别为60万美元和40万美元。
2012年第三季度公司的所得税费用90万美元,而2011年第三季度的所得税费用为100万美元,2012年第二季度的所得税收益为800万美元。2012年第二季度的所得税收益中包含了由于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而产生的所得税收益910万美元。2012年第三季度与2011年第三季度没有因计提减值费用而产生所得税收益。
2012年第三季度归属于华视传媒股东净亏损(按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计量)为1,430万美元,而2011年第三季度归属于华视传媒股东净亏损为80万美元,2012年第二季度归属于华视传媒股东净亏损为1.94亿美元。
2012年第三季度按照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计量的基本每股净亏损和摊薄后每股净亏损均为0.14美元。
2012年第三季度不包括股份支付费用、与诉讼相关的或有损失准备金、无形资产摊销、减值损失和减值产生的所得税收益的归属于华视传媒股东净亏损(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计量)为1,270万美元,而2011年第三季度归属于华视传媒股东净利润(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计量)为370万美元,2012年第二季度归属于华视传媒股东净亏损(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计量)为2,070万美元。
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的网络中屏幕总数为107,821个,而2011年9月30日公司网络中屏幕总数为136,777个,2012年6月30日公司网络中屏幕为136,075个。
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有763名员工,而截至2011年9月30日公司员工总数为842人,截至2012年6月30日,公司有803名员工。
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310万美元,而2012年6月30日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7,470万美元。2012年第三季度,公司经营业务现金净流出为2,620万美元,其中约1350万美元用于向上海地铁支付2012年上半年媒体成本。
2012年第三季度,公司的折旧和摊销费用为110万美元,资本性支出为30万美元。
最近发展
纳斯达克通知函
华视传媒于2012年7月13日收到纳斯达克通知函。通知函称,华视传媒美国存托股份价格在2012年5月31日至2012年7月12日期间的连续30天交易日中收盘买入价低于1美元,未能符合纳斯达克股票上市规则第5450(a)(1)条所规定的1美元最低标准。依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810(c)(3)(A)条的规定,公司有180天宽限期,即在2013年1月9日之前期间,如果公司的美国存托股份价格收盘买入价能够连续十个交易日达到或高于1美元,则视为已重新符合上述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将采取一切可行的措施使公司重新符合纳斯达克上市规则中对最低买入价格的要求。
华视传媒与香港卫视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华视传媒最近与香港卫视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香港卫视成立于2010年10月,是一家集卫星电视、网络电视、影视剧投资为一体的国际传媒集团,目前覆盖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中国大陆地区等超过60多个亚太国家和地区。华视传媒与香港卫视达成合作协议,决定将华视在国内公共交通网络的覆盖优势与香港卫视在内容创新方面的优势相结合以创造新的收入增长点。华视传媒将通过与香港卫视的全面合作,积极推动内容和技术的创新,为其公共交通系统数字电视广告网络的受众提供最佳的观感体验。
与数码媒体集团献售股东和前高管相关的诉讼进展
2012年8月13日,纽约州最高法院下达书面判决,要求华视传媒及其全资子公司VisionBestLimited(“VisionBest”)(a)将可随时兑换成美元的价值6,000万美元的资产,在2012年8月21日前转移到纽约州,由纽约市警长办公室托管,或(b)将6,000万美元的资金存入由纽约市警长办公室控制的托管账户,或(c)做出其他等效安排以作为如果前数码媒体集团股东诉华视传媒及VisionBest违约胜诉的担保。
华视传媒及其子公司VisionBest在收到判决书后立即采取行动遵循法院的判决,并安排将华视传媒及华视传媒在中国境外的子公司所持有的等价于320万美元的现金转往美国纽约州警长办公室控制的银行账户内。而华视传媒及VisionBest在中国境内的资产如转移往境外需要获得中国外汇管理部门审批。华视传媒于8月20日向相关外汇管理部门申请将法院要求的剩余约5680万美元款项转移往境外,而此项申请被外汇管理部门否决。
与此同时,华视传媒及其子公司VisionBest针对该项8月13日收到的裁决书积极上诉并争取延缓执行。华视传媒及VisionBest于向纽约州最高法院提出延缓执行的申请,但该申请于2012年8月17日被上诉庭的一位法官否决,而后在2012年10月2日被一个由数位上诉庭法官组成的小组否决。华视传媒已就纽约州法院8月13日的判决进行上诉,该上诉将在2013年1月进行聆讯。
2012年10月21日,数码媒体集团献售股东和前高管因华视传媒及其子公司VisionBest未能在2012年8月21日前向纽约州转移6,000万美元的资产,向纽约州最高法院提起一项藐视法庭动议。该动议指控,华视传媒及其子公司未能及时转移有关资产的行为是故意违反法庭要求。华视传媒认为,其已尽最大努力寻求遵循法院裁决书的一切措施,并且认为数码媒体集团献售股东和前高管的指控是毫无依据的。
张慧民先生与谢镇鸿先生加入公司
张慧民先生于2012年8月加入华视传媒。张慧民先生从事电视行业的广告运营十多年,拥有广泛的媒体与广告客户资源。作为深圳卫视的主要创始人,张慧民先生曾先后出任深圳广电集团广告部总经理助理,深圳卫视副总监和深圳卫视广告部主任。张慧民先生还曾在安徽卫视广告部工作,并主导安徽卫视跻身全国省级卫视广告收入的前五名。张慧民先生拥有华东政法大学的法学学士学位。
谢镇鸿先生于2012年8月加入华视传媒,全面负责新成立的节目创意制作中心的管理工作。谢镇鸿先生从事电视媒体行业二十余年,熟稔电视节目的运作且拥有与国内外知名媒体合作的丰富经验,其成功策划及运作的一系列题材多样、影响深远的优秀电视节目不仅获得业界的广泛赞誉还多次荣获国家级奖项。谢镇鸿先生在加入华视前,曾担任深圳卫视的副总监,分管深圳卫视的大型娱乐节目,并为深圳卫视由创立初始到跃居全国排名前十的卫星电视台做出了主要的贡献。谢镇鸿先生在1994年作为引进人才受邀加入深圳电视台,先后担任了栏目总导演、栏目副总制片人、栏目部主任及频道副总监等职位,在媒体内容的创新与电视运作模式的探索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谢镇鸿先生澳门城市大学颁发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业务展望
公司预期2012年第四季度的广告收入将在2,600万美元到2,800万美元之间。
与以往其他季度公司给出的指引不同的是,公司2012年第四季度的广告收入的预期金额已根据中国近期的增值税例改动进行了调整,收入预期比按照以往季度预期的口径减少了约6%,以剔除不包含在收入中的增值税金额。
公司上述预期是在1美元兑换人民币6.3190元的基础上建立的。
公司提示本次给出的指引是建立在截至此次业绩公告日止,公司现有的已经签署了独家代理协议或者合资协议的业务网络以及公司管理层对公司与数码媒体集团献售股东和前高管之间的未决诉讼可能产生的结果现阶段的评估的基础上的。如果公司网络所覆盖的城市增加或减少,或者由于该未决诉讼后续的进展与管理层现阶段对诉讼结果的判断不一致,则管理层的预测可能因此有所变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