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幕会将表决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专家普遍支持网络立法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
随着网络社会的发展,互联网成了人们生活的一部分,而由此产生的诸如钓鱼网站、黑客攻击、电信诈骗、网络贩枪、“浮云木马”盗窃银行账号等一系列违法犯罪问题,严重损害了广大网民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4日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网络立法,可以依法保护公民的选择权、无障碍接入权、网络表达权、网络知识产权、个人网络隐私权等网络权利形态,形成公民各项网络权利的完整法律保护体系。
专家观点立法利于保护网民权益和依法行政
草案焦点集中在用户办理入网手续应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窃取及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未经接收者同意禁止发送商业性信息等方面。
对此,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普遍表示通过网络立法可营造安全可信的网络空间,对于网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互联网产业健康发展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及国家安全,都将产生十分深远的影响,希望获得通过。
“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很有必要。”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说,通过立法,首先保护网民的权益,其次还有利于依法行政。同时,通过加强网络立法,还可以提升互联网企业的竞争力,完善我国法律体系建设。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宋建武认为,只有将增强公民个人信息权利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通过立法明确规则,政府部门执法得当等要素统一起来,才能够有效改善我国目前的网络传播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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