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各个大佬的提案见诸报端,前几天是百度的李彦宏提出无人驾驶在互联网上颇为热闹,今天就是腾讯的小马哥提出要反电信诈骗了。
小马哥说「好几个省市都是网络诈骗的高发区,甚至边境的一些地方。但很多年轻人觉得这是高科技不是犯罪,所以需要从司法宣讲的角度,多管齐下才能根治。」
过去各行业是条块分割、没有打通,未来需要全行业联合起来共同打击。「比如网络诈骗和电话诈骗,如果在网络时代,可以在后台通过识别经常被报警的行业,通过大数据来实现,但不可能通过单独的数据分析出来。」
小马哥给出的技术方案是大数据,这个确实会有效,但是我们想想,现在电信诈骗无非是电话短信,中国只有几家运营商,大数据根本不是太大的问题,为何到现在屡禁不止呢?
电信诈骗的问题究竟在哪呢?我们用潜规则的思路一看就真相大白了。
一、屡禁不止是源于利益规则
潜规则是一本书的书名,吴思先生在 80 年代当记者的时候,发现一些不合理的现象是长期公然存在的。然后他用利益的角度去分析这个事情,发现在书面规定之下,社会实际运行的是一套利益优先的潜规则。
然后他用这套潜规则的思路去看明朝历史,发现很多难解之谜豁然开朗,我们分析一件事情,只要把它所涉及各方的利益都算清楚,事情的格局与结果就非常清楚了,而这个规则往往不是以道德为标准的。
电信诈骗看起来是一件不符合道德标准的事情,但是它的利益格局是否合理呢?我们用潜规则的思路分析一下看看。
二、背后利益大于正面惩罚
所谓电信诈骗,方式林林总总,基本思路是利用通信工具联系受害人。通过各种陷阱,最后或者获得受害人的银行帐号密码,完成转账,或者让受害人自己来转账。
这个过程的收害方,是被骗者本人,受益方确是幕后一群人。
首先,受益方是骗子,这个不用多说,骗到大量金钱。而骗子不是无成本的,骗子要进行电话诈骗短信诈骗,就得利用运营商的通信网络。而且骗子业务量大,通常是从运营商那里获得了低价批量业务。
就是说骗子的一部分收入到了运营商的口袋里面,电信诈骗业务对于运营商来说实际上是有利的。如果禁止了电信诈骗,运营商反而是有业务损失。
对于银行来说,转账业务是有手续费的,骗子引发的大量转账业务,银行实际上也是有收入的。用户最多到银行来闹,但是银行无论依据什么法律都不会承担损失。
对于公安一方,追查电信诈骗成本高昂,不是数据特别巨大也算不上大案要案,而且社会影响远没有普通刑事案件那么扎眼。
结果,算下来,这个利益格局是,诈骗只让被骗者损失,银行、电信部门不但没有损失,还有小小的收益。
而把骗子抓到,追回来赃款,赃款返回给被骗人,公安部门可以立功(数额特别巨大的话),银行,电信部门不但没有收益,还会损失小小的一点业务。
这样的利益格局下,骗子给大家带来利益,受骗者追回赃款只给自己带来利益。如果不考虑道德伦理,骗子反而是强势一方。
当然,还有一些骗子没有骗到的群众,骗子走的是概率路线,通过弱智的电话短信把人群中比较容易受骗的人筛选出来进行诈骗。
而一眼就识破骗局的人,并不能从举报骗子的过程中得到任何好处。他们只是骂两句就算了。丝毫不影响骗子的业务。
所以,现行制度的利益格局下,骗子处于强势一方,银行,电信实际上是骗子的利益共同体。受骗者弱势,群众举报无收益。
正是这种糟糕的利益格局造成了电信诈骗猖狂。明明很容易制止的事情反而无人去管。
三、制止电信诈骗靠技术更靠制度
从技术角度,利用一个来电 APP 仅仅靠群众的自觉,就能把骚扰电话,诈骗电话识别出来,更不用说运营商一端的数据了,所以技术不是问题。
真正的问题在于如何用强力的制度改变背后的利益格局,这只有政府立法才能解决。
政策其实很简单,把电信、银行从骗子的共同利益方,变成利益对立方。把群众从无关方,变成利益相关方。
电信诈骗被骗了钱,提供电信服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就可以了,哪怕它们只承担 20% 的诈骗金额,电信方就会放弃给骗子的各种方便服务。
因为把电信服务批发给骗子,允许骗子透传虚假号码,不封掉骗子的钓鱼网站,归根结底是这些事没有利益,如果有了强制罚款,被罚疼了,它们自然就积极了。
同样的问题还有银行,银行现在追查电信诈骗非常麻烦,有各种制度制约,归根结底还是钱没有罚到它们身上。如果银行也要承担责任,他们自然会对不正常的转账加以警惕,提升反映速度,及早冻结账户。
而群众实际上是有反诈骗意识的,通过 APP 举报也没有钱,但是群众还是很愿意点一下诈骗电话。
如果举报有钱呢?如果用户(前若干名)举报诈骗账户,钓鱼网站,可以得到被诈骗赃款的小比例分成,赚点零花,我相信很多人接到诈骗电话或者短信,会第一时间举报的。防止诈骗所需的大数据也就轻松获得了。
所以,根治电信诈骗其实很容易,只要政府在政策上改变一下利益格局即可。
而要让政府做出重视和改变,除了电信诈骗太严重造成社会动荡,就需要我们这些媒体来发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