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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段郴群)国内B2C电子商务第一例恶性竞争案日前终于出了初审宣判。记者获悉,11月24日,北京海淀法院就好乐买公司因“打广告”贬低竞争对手,涉嫌侵害竞争对手名誉一案宣判,责令三十日内好乐买公司在全国媒体上向原告公开道歉,同时赔偿乐淘经济损失及诉讼费十万元。
据了解,好乐买与乐淘网都是国内专注于鞋类网购的垂直B2C网站。2010年5月初,乐淘工作人员在谷歌中国网站输入“乐淘”后,网站出现“买运动鞋,乐淘不如好乐买”的广告,点击该链接则直接进入好乐买的网站。乐淘随即将好乐买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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